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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退股账务处理分录(股东退股账务处理) 世界观速讯

时间:2023-06-19 16:22:13 来源:互联网 分享至:


(资料图片)

1、公司有人撤股,做会计分录,记帐凭证:在公司存续期内,注册资本不得减少。

2、2、一股东撤股,必增新股东或另有股东增加等额资本,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变。

3、3、注册资本总额不变的股东变更,会计不做账务处理,但要根据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书面文书,更改会计股东明细账名称、投资额、投资比例等记录。

4、4、或者,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书面文书复印件,将变动前注册资本明细账赤字冲回,再按新明细重新入账。

5、会计分录如下:借:实收资本-X股东(撤股方)贷:实收资本-X股东(受股方)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

6、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
7、会计分录如下:借:实收资本-X股东(撤股方)贷:现金或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之后即办理变更工商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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